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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

四川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者:西部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2021-12-29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各市(州)税务局、乡村振兴局,各高职院校:

现将《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5年)》文件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强协同配合,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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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 (2021-2025年)


为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家、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新时代四川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公平有质量、类型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更好支撑和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四川省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抢抓新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深入推进的重大机遇,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坚持立德树人,优化类型定位,按照“扩容、提质、贯通、融合”的工作思路,坚持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就业的办学方向,以内涵建设、提高质量为核心,夯基础、补短板,增活力、树标杆,不断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弘扬工匠精神,建设技能型社会,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新时代职业教育体系,培育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为服务四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技术技能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五年建设,推进我省各层次职业教育(含技工教育,下同)协调发展,纵向贯通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备;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更加凸显,分类考试招生成为高职学校招生主渠道;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推进,协同育人、协同创新机制更加完善;教师、教材、教法改革全面深化,人才培养质量和就业质量整体提升。到2025年,力争实现“双15—双50”目标,即建成15所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50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5所高水平培育学校,建成50所左右国家优质中职学校,力争在下一轮国家“双高计划”动态调整时,现有项目提档升级,新增2-3所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群进入国家建设名单,力争在全国中职优质学校遴选中排位居全国前列。

三、重点行动

(一)政治引领“铸魂育人”行动

1. 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实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推进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中等职业学校思想政治、语文、历史国家课程标准,落实高等职业学校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加强人文素养公共基础课程建设。统筹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促进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实施中职德育示范课程建设计划,分类建设一批德育示范课程,开展高职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项目建设,到2025年,打造省级中职德育示范课300门,认定省级高职思政示范课100门、“课程思政”示范课500门、示范专业50个、示范教学团队50个。(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 加强德育思政力量。高等职业学校根据全日制在校生总数,严格按照师生比不低于1:350的比例核定专职思政课教师岗位,中职学校要加大专职德育课教师配备力度。改革思政课教师考核办法,将政治素质作为教师考核第一标准。实施职业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能力提升计划,开展德育管理人员、专职思政课教师培训。保证思政课专职教师每3年至少接受一次专业培训,新入职教师应参加岗前专项培训,充分挖掘和利用地方、企业德育教育资源,鼓励引导校企共建德育实践基地。到2025年,遴选5个左右省级思政课教师研修基地,培训500名左右德育骨干管理人员、思政课骨干教师。(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 构建职业学校“三全育人”体系。将立德树人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统筹办学治校各领域和教育教学各环节,构建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学生全员参与,学校、企业、社区等全方位配合的育人工作体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将劳动教育纳入职业学校人才培养方案,设立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统筹勤工俭学、实习实训、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环节系统开展劳动教育。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将体育、美育课程纳入职业教育公共基础必修课,与职业技能培养相结合,重在培养身心健康的技术人才。中等职业学校美育课程不得低于72学时。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到2025年,培育30所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遴选40个省级名班主任工作室、50个左右德育特色案例。(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4. 突出职业素养培育和工匠精神塑造。围绕职业学校学生核心素养培育,强化职业操守教育,大力培养学生“干一行、爱一行、精一行”的职业品质。实施“一校一品”德育品牌项目建设,鼓励学校选取对应的典型企业创建职业素养培育实践基地、学生社团基地、志愿者服务基地、创新创业基地等特色德育项目,弘扬爱岗敬业、精益求精、追求卓越的工匠精神。持续开展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系列活动,到2025年,推选50名“天府职教最美教师”、100名“天府职教最美学生”。(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层次结构“协调发展”行动

5. 夯实中等职业教育基础地位。出台进一步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的实施意见,采取合并、撤销、托管、集团办学等措施,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布局,保持高中阶段职普比大体相当。实施中职“三名工程”,遴选一批办学基础好、专业实力强、校企合作好、服务行业产业优的中职学校开展培育建设。到2025年,打造100所省级中职名校、200个名专业、100个名实训基地,建成50所左右国家优质中职学校,示范引领全省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6. 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推进8所国家“双高计划”学校建设,实施省级“双高计划”,建成15所省级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50个高水平专业群,建设15所省级高水平培育学校。推进职业学校科研能力提升,支持职业学校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转移机构、转化服务平台和社科基地。引导职业学校设立科研专项经费,紧密结合办学定位和区域、行业实际需求,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决策咨询、创新创业教育和科研育人,提升师资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创新能力。适度扩大专升本招生计划,拓展优秀毕业生升学通道。推动民办职业学校强化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7. 稳步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按照“高层次、高起点、高标准”的原则,稳步发展本科职业教育。紧贴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对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推进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高职学校试办职业本科专业、规划建设本科层次职业学校。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职业本科专业或课程。根据产业需要和行业特点,适度扩大专业学位硕士、博士培养规模,推动以职业需求为导向、以实践能力培养为重点、以产学研用结合为途径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大力推进应用型高校建设,打造15所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应用型高校,建设50个应用型品牌专业和100门应用型品牌课程。到2025年,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产教融合“协同育人”行动

8.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教育、国资、科技、经信、财政、税务、人社、农业农村等部门配合,有关行业组织参与的省级产教融合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搭建四川产教融合信息平台,发布产业人才需求报告,研制职业教育产教对接谱系图,促进职业教育和产业人才需求精准对接。依据国家战略和区域产业发展需求、专业建设水平、就业质量等合理规划引导专业设置,重点对接我省“5+1”现代工业、“4+6”现代服务业和“10+3”现代农业,优化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出台进一步优化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实施意见,优先布局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专业,加快建设康养、家政等民生急需的专业,撤并淘汰供给过剩、就业率低、职业岗位消失的专业,形成紧密对接我省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加快培养乡村振兴战略的技术技能人才,建设6所国家级、15所省级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和农业科研院所。培育一批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示范县,助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责任单位: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9. 深化协同育人模式改革。坚持工学结合育人模式,全面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强化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专业规划、课程设置、教材开发、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合作共建新专业、开发新课程。支持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将企业办学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支持行业领军企业主导建设全国性职教集团,在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都市农业、现代服务等重点领域培育和打造15个左右实体化运行的示范性职教集团(联盟)、10个左右技工教育集团(联盟)。依托国有企业、大型民营企业建立50个覆盖主要专业领域的教师企业实践流动站。建设产教融合试点城市,打造产教融合的标杆行业,培育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省级产教融合示范项目,到2025年,建设50个具有四川特色、全国影响力的产教融合品牌。推动行业企业与学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技术创新基地、科技服务基地,建设30个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或产业学院。(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农业农村厅)

10. 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机制。鼓励企业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职业学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将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情况,作为各类示范企业评选的重要参考。健全以企业为重要主导、职业学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任务的产教融合创新机制。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鼓励开展混合所有制、股份制办学改革试点,支持职业学校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等方式开展合作办学,建立健全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度,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政策。(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人才培养“衔接融通”行动

11. 健全职业教育考试制度。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办法,推动“职教高考”成为高职学校招生主渠道。建立健全省级统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完善高职教育招生计划分配和考试招生办法,每年春季统一组织开展以高等职业学校招生为主的分类考试。健全省级统筹的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机制。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制度,逐步实现中职学业水平考试与“职教高考”接轨。推动将技工学校纳入职业教育统一招生平台。(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2. 加大职业教育贯通融通培养力度。加强各学段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渗透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培养掌握技能的兴趣爱好和职业生涯规划的意识能力。探索发展以专项技能培养为目的的特色综合高中。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 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实施中等、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推进计划,拓宽五年制、“3+3”、“3+4”等多种衔接渠道,稳步提升普通高校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到2025年,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比例达到20%左右。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计划比例达到50%左右。(责任单位:教育厅)

(五)教改攻坚“内涵提质”行动

13. 提升教师队伍素质。出台四川省深化新时代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实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校企共建“双师型”教师(含技工学校“一体化”教师,下同)培养培训基地和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落实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改革职业学校专业教师晋升和评价机制,破除“五唯”倾向,将企业生产项目实践经历、业绩成果等纳入评价标准。完善职业学校自主聘任兼职教师的办法,实施现代产业导师特聘计划,设置一定比例的特聘岗位,畅通行业企业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从教渠道,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与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完善职业学校绩效工资动态调整机制。职业学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充分考虑职业学校承担培训任务情况,合理核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对承担任务较重的职业学校,在原总量基础上及时核增所需绩效工资总量。专业教师可按国家规定在校企合作企业兼职取酬。探索有条件的优质高等职业学校转型为职业技术师范类院校或开办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支持高水平工科院校分专业领域培养职业教育师资。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评选、认定一批职业教育“双师型”名师、技能大师、优秀校长、专业(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等,建设50个省级名师工作室、“双师” 教学团队、技能大师工作室、教师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到2025年,职业学校专业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超过50%,建成50个省级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养一批“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教学名师,遴选一批“天府青城计划”天府名师。强化职业学校校长队伍建设,依托职业学校校长培训基地组织开展校长和管理干部培训,到2025年,累计培训400名左右中职校长(书记)和150名左右高职校长(书记),各级各类培训覆盖全部职业学校管理干部。(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厅)

14. 完善教育教学标准体系。落实教师、课程、教材、教学、实习实训、信息化、安全等国家职业教育标准,构建专业教学标准体系,开发具有校本特色的更高标准。对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研制重点、支柱产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核心课程标准,推进各层次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体系、课程体系、教学管理等方面深度衔接。(责任单位:教育厅)    

15. 创新教学模式。完善“岗课赛证”综合育人机制,按照生产实际和岗位需求设计开发课程,构建模块化、系统化的实训课程体系,着力培养学生实践能力。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改革,更新教学标准,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认证标准融入人才培养方案。推动“课堂革命”,坚持以学习者为中心,积极实施行动导向教学,探索新型教学模式。加强实践性教学,实践性教学学时原则上占总学时数50%以上,组织教师团队对接职业标准和工作过程,探索分工协作的模块化教学组织方式。举办世界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大赛四川选拔赛、“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和“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赛道),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提高师生技能水平。组织实施100个左右职业教育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递进培育50项左右优秀教学成果。实施优质课程培育项目,建设省级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库,认定300门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0门创新创业示范课程,打造50个左右省级职业教育“课堂革命”典型案例。(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16. 强化教材建设和管理。出台四川省职业学校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范和加强职业学校教材管理,提高各地各校教材管理工作水平。落实国家教材工作部署,开展统编教材和规划教材的常态化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支持校企合作开发一批工作手册式、活页式教材和配套数字化资源。组建省级职业教育课程与教材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评选200种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省级规划教材。(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六)服务全民“终身学习”行动

17. 健全终身学习的职业教育制度。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支持学校按照相关规则研制具体的学习成果转换办法。完善省级劳动人才数据库,加快建设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制定学时学分记录规则,引导在校学生和社会学习者建立职业教育个人学习账号,存储、积累学习成果和技能财富。支持四川开放大学着力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建设。(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

18. 推动职业培训与继续教育并重。支持职业学校承担更多培训任务,优质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应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制定配套政策,降低企业职工培训的成本,鼓励企业开展职工培训,引导职业学校和龙头企业联合建设20个左右省级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引导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和职业学校参与企业大学建设。支持面向在职员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镇化进程中的新市民、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社会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与普通高校、开放大学、独立设置成人高校、各类继续教育机构互联互通、共建共享,形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合力。实施“职业教育服务终身学习质量提升行动”,到2025年,遴选15个左右省级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50门左右省级优质继续教育网络课程,在生活提质、托育养老等领域,遴选20个左右省级社区教育样板基地和老年大学样板校。(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农业农村厅、退役军人事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

 (七)条件保障“达标强基”行动

19.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工程。持续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重点支持一批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薄弱学校达标,增强中职学校吸引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到2025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标准。(责任单位: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0. 完善办学质量监管评价机制。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高职学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和高职学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校内制度体系,健全职业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深入推进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切实发挥学校质量保证主体作用。完善职业教育质量年报发布制度,进一步提高质量年报编制水平和公开力度。强化学生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加强实验室、实训场所和实习学生的管理,规范招生行为、实习管理,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建设绿色、文明、平安校园。(责任单位:教育厅)

21. 启动职业教育数字校园建设工程。强化省级职业教育大数据管理与应用。落实《职业学校数字校园规范》,开展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深化信息技术手段应用,推进教育教学模式创新,健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支持学校建设智能化管理平台,统筹教学、科研、管理与服务,将信息技术和智能技术深度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推进数字校园建设。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增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控能力。到2025年,遴选10所左右职业教育信息化应用特色标杆学校。(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2. 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职业学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大力推进“互联网+”“智能+”教育新形态,推动教育教学变革创新。注重联合企业打造智能化、仿真化实训基地,提高实训效率与水平;实现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培训全覆盖,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引导职业学校开展信息化全员培训,提升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信息化能力,以及学生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优质在线资源进行自主学习的能力。到2025年,遴选建设30个省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和100个虚拟仿真实训项目。(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八)服务区域“高地建设”行动

23. 打造职教高峰高原。主动对接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布局,以职教城、职教园区建设为依托,推动区域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部省共建推进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职业教育融合创新发展,打造中国西部职业教育高地。推进宜宾产教融合示范城市建设,打造“学教研产城一体化试验区”。支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形成职业教育聚集效益,打造一批服务地方、支撑产业、集聚人才的高峰高原。(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

(九)交流合作“外向拓展”行动

24. 促进省际交流。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职业教育协同发展,建设一批服务成渝双城经济圈的高水平职教集团(联盟)。通过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活动周、“川渝杯”职业学校技能大赛等活动,搭建产教合作、技术技能人才交流竞技的平台,集中展示两地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提升职业教育影响力和认可度。支持职业学校与东部地区、泛珠三角区域的高水平职业学校、头部企业开展合作交流,推进省际深度合作。(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5. 打造国际化平台。成立“四川中德职教集团”等国际交流平台。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资格资历互认,引进一批国际优质师资团队、国际通用职业证书,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职业学校与国(境)外教育机构合作开发具有国际水准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优质培训课程。推动应用型本科、职业学校主动服务企业“走出去”,鼓励职业学校在境外开展学历培养、师资培训、员工培训等,大力推进职业学校“鲁班工坊”建设,在境外建立一批职业教育办学机构。支持职业学校引进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在理工农医等专业开展合作办学。推进“中文+职业技能”项目,提升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责任单位: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的各方面全过程,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强化职业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完善省级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工作制度。按照讲政治、懂教育、知产业、善管理的要求选好配强职业学校领导班子。落实和扩大职业学校办学自主权,支持学校依据权限自主设立内设机构,按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招聘各类人才。

(二)明确实施步骤。省级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的指导,教育厅负责实施工作的统筹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在职责分工范围内落实相应任务。将“行动计划”与“十四五”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考核,确保重点任务落地。2021-2023年,分批启动实施各项行动任务,对部分项目开展阶段性评价;2024-2025年,分批开展项目验收,开展总结评估,形成总体成果,综合评定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三)落实保障支持。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优化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基于专业大类的职业教育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结合财力和省情实际,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高职学校财政保障水平,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严禁以学费、社会服务收入冲抵生均拨款。按照规定的管理权限,完善职业教育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支持地方将职业教育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落实举办者的投入责任,拓宽经费来源渠道,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奖助学金等方式对民办职业学校予以扶持。

(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快推进《四川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工作。清理对职业教育人才的歧视性政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率先破除唯名校、唯学历的导向,打通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的通道,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鼓励职业学校建好用好新型宣传平台,讲好“职教故事”,积极宣传职业教育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可替代的作用,宣传“适合的教育才是最好的教育”的理念。加强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对职业教育的宣传力度,打造一批形式多样的职业教育宣传品牌。

(五)强化督促落实。将职业教育纳入对市(州)人民政府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将各地任务落实情况列入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范围,将职业学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价、评优评先等考核。对推动“行动计划”成效明显的市(州)政府、高职学校予以激励,在经费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支持;对工作推进不力,未按期完成“行动计划”承接任务的市(州)政府和高职学校,按规定予以通报批评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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